您好,欢迎来到绍兴护士学校官方网站! 今天是: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通告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4-28 来源: 绍兴护士学校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医共体、其他卫生健康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民营医院:

根据省、绍兴市卫健委、市“两办”等有关会议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就做好“五一”假期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保障

(一)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关键时期要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服务工作,特别是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学攻坚阶段,尤其要加强境内、境外来诸重点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规范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和接种门诊,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严防发生传染性疾病传播扩散现象。

(二)守好门急诊第一道防线

1.加强唯一通道和预检分诊管理,确保进入医院诊疗区域所有人员都经过“健康码或通行证+测温”,院内所有人员必须戴口罩。

2.门急诊患者严格落实“一人一诊一室”管理,有境外以及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如14天内未进行过核酸检测的,应开展病毒核酸检测。

3.加强发热门诊规范管理,严防发热门诊内部的交叉感染,有目前流行病学史的发热患者,应有专用的诊室接诊。

4.加快发热门诊改造,对于发热门诊的位置、标识、独立卫生间、通道分区、功能布局及设施设备等不能满足规范及工作需求的,应制定明确改建计划并抓紧时间进行改造,提升发热病人筛查和诊治能力。

5.加强接种门诊预约管控,按标准设置接种室流程,严格控制接种室内人数。

(三)强化住院病区第二道防线

1.严格实施入院前“四清一管”措施。“四清”指:测清体温、验清健康码、检清核酸和新冠病毒抗体;“一管”指:管牢住院病区。入院患者体温、健康码、新冠肺炎抗体及核酸检测正常方可入院,也可临床症状加做胸部CT

2.住院患者如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的,应立即进行病毒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在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前应采取单间收治或过渡病区等相对独立的隔离措施,以防院内交叉感染。

3.继续加强住院病区24小时门禁管理,医养结合病区、老年病区、精神科病区继续实施封闭管理。加强陪护、探视人员管理,陪护人员要相对固定,长期陪护人员也要按照“四清”要求进行管理。

(四)抓好医疗机构人员管理

1.加强人员防护。继续切实落实相关院感防护举措,做好消毒防护、手卫生、门诊管理、病房管理等医院感染防控工作,强化门诊诊区、手术室、住院病区等重点环节管理。进一步推进院感监督员“两岗两监督”机制、流动监督机制和科室、个人的自我监督机制。

2.强化全员管理。继续不折不扣落实所有在职人员主动健康申报和健康监测制度。加强工作人员外出备案管理,医务人员外出讲学、会诊、手术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加强在对本院开展诊疗活动的外院医生的管理,原则上省外专家门诊等继续暂停。

3.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有序开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包括医护、行政管理、后勤、保安、保洁、工勤、进修人员、规培生、实习生等所有在院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特别是14天内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人员,在返岗工作前须进行核酸检测。各级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实际,合理安排职工分批次核酸检测。

(五)切实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

1.分级提升核酸检测能力

1)三级综合医院原则上应全部具备自主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能力,并向社会开放检测服务。

2)其他三级医院,凡具备省卫生健康委备案的 PCR 实验室、并经过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备案的,也要加快设施设备投入,尽快开放新冠病毒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服务。

3)开设发热门诊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应按照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加快实验室改造和认证,逐步具备自主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能力。

2.分类开展核酸检测服务

1)医疗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应制定规范的院内流程,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前提下开展,防止交叉感染,并首先满足本院患者的诊疗需求。

2)医疗机构应向复工复产复学及自愿检测核酸的人员开放核酸检测服务,应设置相对独立区域,不可与发热门诊患者和其他临床可疑患者混用同一区域和流程,以免发生交叉感染。

3)辖区免费核酸检测重点人群的采样与检测工作,按《浙 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实验室检测工作的通知》(省疫情防控 办〔202086 号)文件执行。

(六)要加强公共卫生应急工作

做好应急方案完善和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应急准备工作,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保证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要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急救应急准备,安排人员、器械设备、药品、物资和车辆,保持急诊绿色通道畅通,确保院前急救工作正常运转。

二、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毒麻精神药品、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管理。单位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要重点加强病房、实验室、危化品储存仓库、特种设备及消防设施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加强食堂安全管理工作。要切实做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确保系统关键信息设施安全。要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

三、严格执行值班值守纪律

要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 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和外出报备制度,主要负责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要严格信息报送纪律,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局值班电话:87252105;传真号码:87252106)。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坚守岗位,临时有紧急任务需外出的,应及时调整人员,坚决杜绝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现象。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转作风、纠“四风”,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倡导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务实节俭过好节。

局属各医共体、其他卫生健康单位,各民营医院要认真研究部署,确保“五一”假期期间值班工作规范平稳有序。局办将对值班纪律进行督查,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2020 4 28



 
学校首页 | 学校情况 | 学校资讯 | 招生就业 | 教育教学 | 德育工作 | 党团建设 | 健康教育 | 联系我们
浙公网安备 33068102000226号 版权所有:绍兴护士学校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三都路200号 咨询电话:0575-87037286(校办)0575-87015378(招生办) 邮编:311800

浙公网安备 330681020002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