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诸暨市教体局、发改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诸教体便【2020】13号)文件要求,为切实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我校根据审核同意的退费方案备案标准执收的各项费用,按要求填报《2020年春季学期学校收费退费方案》,通过教体局、发改局的审核,对2020年春季学期已预收的住宿费多收部分进行了按实退还。学校财务科已于6月20日之前切实做好退费相关工作,在退费过程中及时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回应学生和家长的关切,并杜绝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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