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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履行入党手续
发布日期:2009-3-30 来源:

1、为什么必须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是为了保证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办理入党手续,不是单纯的技术性工作,而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是对申请人的一次严肃的教育和审查。因此,必须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2、发展党员必须履行哪些手续?
      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手续是:(1)要求入党的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2)对申请入党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对条件成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要进行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或学党组织指定的有关材料。(3)在党组织准备发展其入党时,必须填写《入党志愿书》。(4)要有两名正式党员负责介绍。(5)接收新党员入党,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并且作出决议。(6)上级党组织在审批接收新党员时,要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审批。在审批以前要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认真负责地进行考察,并且对其《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的意见和支部委会员决议进行审查。(7)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要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8)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方可成为中共正式党员。

3、申请入党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申请入党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是发展党员工作中不同阶段所遇到的带有特定涵义的三个概念。三者之间既有明确的称谓区别,也有紧密的内在联系。正确的理解是:对于要求入党的同志来说,是他入党前逐步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同阶段;对于党组织来说,是衡量要求入党的同志成熟程度的标准。
      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郑重提出书面入党申请的人,都称作“申请入党人”;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决定为培养对象的申请入党人,都称作“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认为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的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称作“发展对象”。

4、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应具备哪些条件?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是:(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2)要求入党迫切、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决心履行党员义务。(3)在工作、生产、学习中表现好,成绩突出。(4)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5)已经正式向党组织提出了入党申请。

5、确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程序是什么?
      确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程序是:(1)经党小组推荐或党支部提名,是共青团员的可由团支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推荐意见。(2)由各党小组对推荐提名名单进行充分酝酿讨论。(3)党支部根据多数党小组的意见,集体讨论决定。(4)凡确定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及时地向全体党员公布,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填入《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册》,建立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档案。

6、党组织应怎样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培养教育的内容有哪些?
      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实际,有组织、有计划,循序渐进,坚持经常性地做好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方法要切实可行,形式要生动活泼。具体方法是:      (1)党支部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2)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听党课,参观革命纪念地,听先进模范人物作报告,参加讨论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和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党内组织的一些有意义的活动。(3)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察的机会,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他们完成工作情况。(4)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5)有计划地采取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培训。
      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教育的内容主要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7、为什么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定期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提出的入党申请,只是他就政治信仰、立场、态度、决心和愿望的声明。考察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既要看他的声明,更重要的是要看他的行动。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定期考察,就是对他们的行动和声明是否统一的检验。这样做是十分必要的,是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党的队伍的重要措施。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考察1次,考察结果作为衡量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是否具有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是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能否严守党的纪律。要防止和纠正只看业务能力而忽视政治素质的偏向。

8、如何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经党支部确定并报党委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写实。《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由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人和党支部分别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奖惩情况”和“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等栏由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填写;“培养人意见”一栏由支部指定的负责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的党员填写。培养人要实事求是地填写对积极分子的培养过程、教育方法和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掌握党的基本知识情况以及思想觉悟、政治素质、组织观念、工作表现、作风等方面情况。“党支部意见”栏由党支部填写,主要填写对积极分子的考察情况,还应填写群众的评议意见。写实要及时、具体,能反映出其特点,切忌空话、套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真实地反映出培养对象的成长过程。填写均用钢笔或毛笔,字迹要清楚。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经过一年以上系统培养,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连同政审材料一并报送党委,作为党委审批新党员的依据。

9、怎样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职责是什么?
      一名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确定以后,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他的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职责是:(1)帮助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觉悟。(2)了解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作出负责地汇报。(3)经常与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谈心,指出其优缺点和努力方向,督促其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和不足,严格要求自己。(4)按照党支部的要求,定期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作出客观全面的考察意见。

10、党小组应如何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中,党小组主要责任是:(1)发现并向党支部推荐申请入党的人为入党积极分子。(2)落实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计划和措施。(3)协助支部考察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本职工作表现。(4)了解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情况,并向支部汇报。(5)根据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成熟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11、为什么发展党员要注意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党章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这一规定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和接受群众监督的优良传统,有利于全面考察发展对象,保证新党员质量。申请人生活在群众之中,群众最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情况。所以,党支部在接收新党员前,应采取召开各种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12、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至少要培养多长时间才能列为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的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才能被列为发展对象。

13、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党组织应如何处理其有关材料?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岗位、部门,或因参军、上学、招工、婚娶等问题,由甲地调到乙地,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该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以及培养教育中的考察记录、鉴定和组织意见等材料。清点整理后转给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调入单位党组织。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调入新的工作单位后,要主动向党组织说明在原单位申请入党,接受培养教育的情况,调入单位党组织在收到其原单位党组织或上级有关部门转来的有关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相关档案后,要建立并归入本单位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档案。同时,调入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研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原单位转来的有关材料,责成专人同新调入的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谈话,了解其思想和工作情况,指定培养联系人。在对新调入的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考察和实施培养教育措施方面,应与本单位原有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一视同仁。在调出单位已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调入单位不宜在调入后即列为发展对象。应对其进行全面考察,确认其已初步具备党员条件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14、发展对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发展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2)政治审查合格。(3)本人对党有正确的认识,入党动机端正,作风正派,能自觉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4)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多数群众认为其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15、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什么?
      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1)听取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考察意见。(2)党支部组织委员汇报综合考察意见和政审情况。(3)党支部审阅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全部材料。(4)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酝酿讨论,初步确定出发展对象名单。(5)将初步确定的发展名单交各党小组讨论。(6)以座谈会或个别走访的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对党内外群众提出的意见,党组织要做认真的分析研究,正确的要采纳,不正确的要做好解释工作。(7)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认真讨论、综合分析、集体确定发展对象。

16、发展党员要不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范围、内容和方法是什么?
      发展党员需要进行政治审查。这是为了使党组织对发展对象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便于党组织掌握他们的政治历史和政治表现。这对于保证党员质量、纯洁党的队伍,是十分必要的。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1)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2)发展对象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3)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与其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现在职业、政治表现与本人关系等项内容。
      对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政审的范围是:直系亲属主要是了解其父母、配偶、成年子女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主要是与其关系密切的岳父母、公婆等。对于同本人从无联系或联系不多、影响不大的非直系亲属,不必调查。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或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

17、发展党员的政审工作应由哪一级党组织进行?是否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发展党员的政审工作,一般应由发展对象所在单位的党支部负责进行。确有必要时,可以派党员外调,也可以发函请有关单位党组织协助调查。有些政治审查工作,由于情况特殊的,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负责进行。
      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报送上级党组织,作为党委派专人谈话和审批党员的依据。综合审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政审情况、培养考察情况、现实表现、党内外群众意见及支委会意见等。

18、怎样索取或提供政审证明材料?
      索取或提供政审证明材料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为了保证索取或提供的政审材料真实可靠,一是任何个人都不得私自索取或提供证明材料。如果需要,必须由组织负责办理;二是提供证明材料的人,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不能徇私情,故意歪曲事实真象,随意出具证明材料;三是对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及时传递,不拖不压。

19、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中有被杀、关、管的是否影响本人参加党组织?
      直系亲属被杀、关、管的人申请入党,首先,本人应抱正确的态度,主动、如实地向党组织提出有关情况,积极协助党组织做好政治审查工作。其次,党组织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对待。不要不加分析、不看本人表现,一概以本人家庭有问题为由拒绝吸收他们入党。对这些同志,如果经过严格审查和较长时间的考验,证明他们一贯表现好,真正同其被镇压、被判刑、被管制的直系亲属划清了界限,又确实具备了共产党员条件,可以吸收他们入党。

20、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有哪些具体要求?
      (1)培训对象,主要是已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条件基本成熟的发展对象。(2)培训内容,主要是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的主要文件有:《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3)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培训结束时,要进行个人总结和考核,党组织应把学习情况作为考察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内容之一。(4)培训方式,以市党校、业余党校、乡镇党校、政治学校等教育阵地为主,由基层党委负责组织。要根据发展对象不同职业、文化、年龄等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形式可灵活多样,但务必讲求实效。因客观原因暂时不能集中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学好指定文件,并搞好辅导。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21、怎样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一直负责培养发展对象的正式党员担任。介绍人可以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其他党员担任。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尚在缓期登记期间和尚在限期改正期间的党员,不能作为入党介绍人。

22、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2)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3)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4)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

23、入党介绍人怎样向支部大会报告发展对象的情况?
      在吸收新党员入党的支部大会上,介绍人要将发展对象的全面情况向全体党员作负责的介绍。这与志愿书填写的“入党介绍人的意见”应当是一致的,但是不宜照本宣读,而应当比较详细、具体地介绍清楚,以便于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

24、这一支部的党员可否给另一支部的发展对象作入党介绍人?
      发展对象具备了党员条件,应由本单位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入党问题。入党介绍人应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亦可由本支部其他正式党员担任,不宜由其他支部的党员担任。

25、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哪些程序?
      (1)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和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培养考察情况和意见。(3)支委会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提出意见。(4)到会党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5)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6)发展对象谈自己对党员所提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7)如同意接收申请人入党,支委会应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经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26、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对党员应到人数和表决通过人数有何规定?
      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党员应到人数必须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的半数以上才能开会。如果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不超过支部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讨论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以内。

27、支部大会接收新党员的表决方法有哪些?支部大会一次讨论接收两名或两名以上的人入党应如何表决?
      有两种表决方法。一是举手表决。二是无记名投票表决。
      支部大会一次讨论接收两名或两名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28、支部大会通过接收新党员时,发展对象是否应该参加?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新党员时,发展对象必须参加。最后表决时,发展对象不必退席。

29、支部大会接收新党员时,介绍人是否必须参加会议?若两名介绍人均不能参加怎么办?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时,两名介绍在通常情况下都应该出席会议。如果在支部大会讨论之前,介绍人已经把被介绍人的情况向支部作了负责的报告,支部大会讨论时因特殊情况两名介绍人中的一人不能出席,也可以照常讨论。两名介绍人都不能出席时,会议则应延期召开。

30、支部大会通过接收新党员的决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支部大会决议的主要内容有:简要说明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政历审查情况、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情况;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应到会和实到会党员数,其中包括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时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的党员数;通过决议的情况及通过决议的日期。

31、为什么要实行党委谈话制度?
      实行党委谈话制度,是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的重要措施。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使上级党组织直接了解申请人的情况,有助于防止产生偏差,保证审批的正确性;同时也是为了增强审批机关的责任感,严格把住党员队伍“入口关”。

32、党委谈话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党委谈话的内容有:了解入党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的目的,对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情况;了解入党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所持的态度;了解入党对象是否忠诚,是否能够实事求是地向党组织说明本人、家庭、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情况;进一步了解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并有针对性地对入党对象进行教育帮助,提出希望和要求。

33、党委审批新党员应注意哪些问题?
      审批接收新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一定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及时审批。审批时,要坚持党委会集体讨论审批制度,认真听取谈话人的汇报和党支部的意见,认真负责地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和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如果发现某些问题没有弄清或入党手续不够完备,应在弄清问题和手续完备后,再讨论决定。如果申请人不够党员条件,则不能批准其入党。如在一次会议上同时审批几个人入党,则要逐个地认真审查、讨论和表决,不能采取念几个人名单,一次表决通过的办法。支部上报后,党委必须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4、为什么要进行入党宣誓?
      入党宣誓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个必须认真履行的程序。党章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是对预备党员进行党的教育的一种有效的形式,也是预备党员庄严地表达自己的信仰和为共产主义理想奋斗终身的仪式。它本身体现着高度的庄重性、严肃性,可以使预备党员终生牢记自己誓言,并努力付诸实现。

35、入党宣誓的内容是什么?
      入党誓词的内容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36、入党宣誓仪式包括哪些程序?
      一般有如下程序: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词;宣读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进行宣誓;党组织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讲话;预备党员向党表决心。也可以请老党员代表出席并讲话。

37、入党宣誓举左手还是右手?
      宣誓人应持立正姿势,面向党旗,举右手宣誓。

38、能否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入党宣誓活动?
      入党宣誓仪式是对非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教育的好形式,党组织可以适当地吸收一些非党积极分子参加新党员的入党宣誓仪式,并在参加宣誓仪式之后组织他们谈感想,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9、为什么要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预备期从什么时候算起?
      对预备党员规定预备期,一是为了使新入党的同志在党内生活的实践中,进一步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提高执行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的自觉性。促进他们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为做一个合格的党员打下扎实的基础。二是为了使党组织更加直接地考察新入党的同志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是否真正具备了党员条件。因此,这一规定是保证党员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每一个党的基层组织都要切实加强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按照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算起。

40、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有哪些?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4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是否要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转正申请报告的内容有哪些?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必须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这是中央组织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预备党员转正的必要手续。
      其主要内容包括:(1)要谈谈自己的情况,主要写一下自己由谁介绍,于什么时间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到什么时候期满,并提出希望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请求等。(2)要具体汇报一下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包括入党以后的一些体会和感受,取得了哪些方面的进步和提高,按照党章中关于共产党员的标准和必须履行的义务,分别从政治思想方面,工作方面,学习方面,联系群众方面等来谈。(3)要写一下今后的努力方向,要针对还存在的不足之处和缺点来写,努力方向要写得具体一些,实在一些。(4)入党时未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或在预备期间发生了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也要在转正申请中写清楚。
      写转正申请报告要注意:(1)要实事求是。(2)要听听周围党员同志的意见。(3)不要拖到预备期满了以后再写。(4)要自己动手写。

42、预备党员可否提前转正?
      在一般情况下,预备党员不宜提前转正。因为在预备期间,党组织要对预备党员作进一步的考察,需要一个过程和一定的时间。所以党章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

43、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其转正问题应如何办理?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工作如有调动(包括复员、转业、退伍),原单位党组织应负责对其作出鉴定。凡是预备期满还未办理转正手续的,原单位党组织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需要延长预备期或因种种原因未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的,原单位党组织应将延长预备期的理由,或未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的原因,能否转正的意见,负责向调入单位的党组织介绍清楚。预备期未满的,应当由原单位党组织将其对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的情况,向调入单位的党组织介绍清楚。其转正问题,应由调入单位的党组织负责办理。调入单位的党组织,不能因为不是本支部发展的党员,而拖延讨论其转正问题。

44、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要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进行审查。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其次,要在3个月内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审批时必须经党委会集体讨论、表决决定。再是,审批结果要填入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中,并及时通知其所在支部。

45、预备党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延长预备期?
      预备党员有以下几种表现之一应延长预备期:(1)入党时条件较差,而在预备期期间转变不大,但本人愿意改正,并且有培养前途的。(2)入党时表现不错,入党后思想、工作等方面产生了不少新的缺点,群众中影响不好,但经党组织指出后愿意改正的。(3)入党时具备党员条件,入党后犯了错误,但不太严重,又检讨深刻,愿意改正的。(4)工作积极,不怕困难,并有一定成绩,但思想作风上犯有骄傲自满、强迫命令、脱离群众等较严重的缺点,经过教育转变不大,但愿意改正的。(5)有一定觉悟,但模范作用不好,入党后也没有什么进步,而本人愿意做共产党员,并表示愿意进步,而且有可能达到党员条件者。(6)其他应该继续考察、考验的人。

46、预备党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经过预备期的考察,不具备党员条件者,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1)抵制和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利用执政党的地位谋取私利搞投机的人。(2)隐瞒本人历史、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问题,而又划不清界限的。(3)在经济领域内和其他方面严重违法乱纪,品质恶劣,在群众中影响很坏的。(4)违纪和破坏计划生育的。(5)对党的认识差,入党目的不明确,有严重个人主义、屡教不改的。(6)思想作风很坏,严重破坏党的纪律,在党内挑拨是非,闹不团结,经教育无效的。(7)入党后犯了错误,拒绝检查和改正的。(8)思想觉悟太低,不愿履行党员义务的。(9)延长预备期已满一年,仍没有转变或不够条件的。

47、预备党员预备期未满,可否提前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一般情况下,不应提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有预备党员因犯罪被捕,可以提前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48、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满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可否再延长一次预备期?
      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满后,仍不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的,应取消他的预备党员资格,不能再次延长其预备期。

49、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是不是处分?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是一种处分。这只是说明其还不具备或完全具备党员条件。这同党员犯错误受处分是两回事。

50、由于组织上的原因,拖延了批准预备党员转正的时间,算不算按期转正?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已具备了转正条件,只是由于组织上的拖延而没有及时转正的,在办理转正手续后,其转正时间应从预备期满之日算起,仍属按期转正。

51、什么样的人可以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一般来说,只有那些为革命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事迹突出,生前曾多次向党组织提出入党要求,一贯表现好,符合共产党员条件,在一定范围内有影响或对党内外群众有教育意义的人,方可追认为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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