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新一轮“浙江省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2008-2010)”的通知》精神,经预申报、初审、申报、数据核查、答辩、专家组评议、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和实训基地评审委员会审议及公示等程序。
2009年10月26日,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浙教职成〔2009〕179号文件公布评审结果,我校护理专业批准为“省级示范专业”。
浙公网安备 33068102000226号